SUPERVISION AND REPORTING
监督举报
1、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、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》、“中央八项规定精神”等法律规章规定,对党组织、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、控告,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。
2、受理范围为集团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全体党员干部。
1、涉法涉诉、征地拆迁、环境保护、劳动保障等非集团纪检部门管辖范围的;
2、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、仲裁,行政复议解决的投诉请求。
举报信箱:设于公司大门内
举报电话:029—32083155电子邮箱:xyctzygs@163.com